国浩重庆律师助力重庆市开州区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债券发行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助力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简称“26 开乾 01”,发行规模 2 亿元,票面利率 2.58%,认购倍数 4.3。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合伙人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黄冬梅,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合伙人,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与并购、合规与监管;常驻重庆,承办境内外企业上市、再融资及数十单债券发行项目,累计发行规模超百亿元。邮箱 huangdongmei@grandall.com.cn,电话 +86-23-86798588。

黄冬梅律师是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合伙人,拥有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
黄冬梅律师专注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与并购、合规与监管等领域,承办了多家境内外企业上市及再融资项目,完成数十单债券融资业务,累计发行规模超百亿元,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以下为本人主办项目的公开报道,以及本人及团队在资本市场、债券融资、投资并购、公司合规等领域撰写的实务文章。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助力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简称“26 开乾 01”,发行规模 2 亿元,票面利率 2.58%,认购倍数 4.3。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助力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发行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26 渝东 01”,发行规模 6 亿元,票面利率 2.05%,认购倍数 4.50。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助力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该期债券创全国 AA 评级主体 7 年期及以上债券利率历史新低。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现行公司法(2023 年修订)第五十四条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制度,标志公司资本制度由侧重保护股东期限利益转向兼顾债权人保护与资本充实责任。本文梳理该制度自 2013 年认缴制改革、《九民纪要》第六条至新公司法的演进脉络,围绕“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触发条件与证据边界、加速到期后的法律后果与责任范围等实务难点展开分析,并归纳债权人“一并起诉”“先诉后追”“并行保全”三条操作路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业绩承诺方股份因质押违约被司法强制执行、股份易主后,受让人是否承继原股东的业绩补偿义务?本文以上海金融法院(2024)沪74民终1642号案及某上市公司近期仲裁案为研究对象,从业绩承诺与限售承诺的性质区分(合同之债与物上负担)、债务承担规则、物上负担理论等角度展开分析,主张股份受让人应遵守原股东的限售承诺,但不承继业绩补偿的给付义务;并针对原承诺人无力清偿的困境,提出受让人代偿并取得追偿权、和解协商分期解禁等解决方案及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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